合伙经营,几个人分别出资,或者以技术、设备、经营场所、资金共同组建火锅店经营。在经营上,一般不受其他餐饮企业约束,各种问题由合作伙伴协商解决。其优点是:
1.在达成经营共识的前提下,解决开店遇到的资金、技术、经营品种等问题。从而发挥各自的优势,团结互助,形成合力。
2.可以互相制约,弥补不足,建立监督机制。因为他们分别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,在合伙协议中有责、权、利的划分,可以起到形成合力的作用。
3.紧密接触市场,信息丰富,可以随时调整火锅的经营品种,把握市场动态,紧跟消费者需求,进行经营。
4.缺点:合伙人容易产生矛盾纠纷。如果其中一个合伙人不负责任或者离开合伙企业,经营很容易受到影响,甚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。
所以,要做到管理有常识,素质高,能合伙经营,就要订立合伙协议,通过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,明确责、权、利、利的分配,才算正常。